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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联动执法和协查机制。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使相对集中行...
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难,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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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许可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被拆除,被拆迁人申请房地局作出拆迁裁决,房地局以《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房屋已经灭失的情形为理由,不作出拆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 房地局在拆迁期限内作出拆迁裁决,所涉房屋因执行裁决被拆除后,裁决又被法院判决撤销,当事人申请房地局履行作出拆迁裁决法定职责的,法院仍可判决房地局作出拆迁裁决。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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