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必须设立的机构,体现了公司制度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特征,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公司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全部成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首先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很多根本不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即拥有推荐董事的权利; 还有一种关于选举董监事的投票方法叫做累计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的提案权;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个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表决权制度。 选举程序大致是有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当然这个过程当中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对其的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到19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两种,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0人已浏览
1,331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2,9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