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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
驾驶证被扣十一分是可以继续驾驶车辆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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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评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扣押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员必须在十五天内参加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知识学习。汽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二十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除得分,退还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不参加学习,不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布停止使用汽车驾驶执照。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汽车驾驶员应在十五天内参加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驾驶证累计扣完12分不能开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 第一、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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