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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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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的出资额依法转让,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可以产生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可以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公司外部转让行为。除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1、普通转让和特殊转让是根据股票转让是否在《公司法》中规定的划分。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票买卖。特殊转让是公司法没有规定的转让,例如所有权的出质和离婚、继承和执行等所有权的转让。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非股东的第三方。3、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是根据目标在转让中是否分割的划分。部分转让是指股东部分所有权的转让,也包括所有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以上主体。所有转让指所有权的一起转让。4、约定转让和法定转让是根据转让发生的根据进行的划分。承诺转让是根据当事人合意发生的转让,如股份转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继承等。
关于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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