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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的几类人: 1、家庭人员中任何一人城里有房产、家里有商铺的将被取消。 2、家庭人员中任何一人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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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需要以下多少个要求。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本领的城市居民。 2.尚有肯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城市居民。 3.拥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乡下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乡下户口或外省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家庭人员。 4.原为本市非乡下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解决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要求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手续,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 三、解决流程 1、申请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议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手续、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准许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准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4、准许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组织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准许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根据国家最低保障制度,城镇居民享受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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