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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必须先来需要转院的医院,找到自己的主治医生,说明情况后发行转院证明书,然后拿到医院有关部门盖章。处理后,立即送往自己转院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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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你没有在医院治疗,医院是没有办法给你开转院证明的。
注意出院时开疾病证明书,上面要有:1、注意营养(尽量要写,可以要求营养费)。2、出院后全休**日(尽量多写)。3、住院期间陪护*人。4、出院后是否需要有人陪护要说明。以后的费用怎么办?5、让医院预估以后的手术费用(写在疾病证明书上),本次诉讼一并解决。如果医院不给出证明,则只能等以后手术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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