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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第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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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一)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二)自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也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进行。(三)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调解达协议的,应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在调解书送达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调解,也可以宣判。(四)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五)当事人如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应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六)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审过程中,可以调解,也允许自诉人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1、将自诉或口诉记录副本送达被告,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并提前公布有关事项.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分为五个阶段:法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的最终陈述、评估和判决.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调解达协议的,应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在调解书送达以前,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调解,也可以宣判。4、判决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允许申请撤回自诉,记录在笔录中,并通知双方结束诉讼.一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不服的,应当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结案,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审可以调解,也可以撤回诉讼。第一百八十三条刑事诉讼法 合议庭组成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由三名法官、三名法官、七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但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单程序、快速裁决程序的案件可以由法官独自审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已立案的,经审批无犯罪证明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无法提交补充证据的,应当劝说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4、自诉案件可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停。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停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5、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方可以申请撤诉。对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一般批准,填写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6、开完庭,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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