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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协商...
放弃子女抚养权要给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放弃子女抚养权不等于不需要负抚养的责任,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对于子女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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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方放弃孩子,抚养费还需要支付,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方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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