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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工伤赔偿不是以个人的上年平均工资计算,而是以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2268元应该就是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根据我国的《工...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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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工伤待遇项目包括:1医疗费+2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辅助器具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交通、食宿费用+7劳动能力鉴定费+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再加上你的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你应该获得的赔偿应不少于20万元。如果考虑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等等,那就更多了。具体还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案情来计算。
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现因工伤欲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构成伤残的,没有工伤保险补偿。
工伤十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6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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