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
补领离婚证应提交的材料: 1、内地居民应提交: (一)户口簿 (二)和离婚登记档案 (三)《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一、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三、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声明。符合条件的,填写《婚姻登记证补发审查处理表》。 五、发放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