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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办理时间:周一至周...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办理材料:(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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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办理流程:护照持有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办,填写相应申请表 提醒: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方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天。
办理费:换发普通护照的费用为18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原普通护照失效需重新申请的费用为180元/本(含曾持证加注费);原普通护照被盗,损坏需补发的费用为18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的费用为18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加注费用为20元/本。处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资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指引》标准的照片;(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国家移民局批准的其他材料。除提交(1)、(2)、(3)、(4)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坏、丢失或被盗的说明;因普通护照损坏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坏的普通护照。在线查询:国家移民局政府服务网: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type=getCallBackToken&flag=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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