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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具体情形。司法局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接受。 2、司法局一般以罪犯不在本地居住为由相互推诿,这时候就要检察院出面了,法院也会帮忙协调,不...
1、收监了,如果符合判缓刑的条件,法院也会判缓刑;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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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不加刑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在二审中判实刑就是加重处罚,因此判处缓刑后再上诉一般是不会收监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形。 2、检察院上诉了,如果检察院认为判决的罪名有误,量刑过轻。此时,二审法院就不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可以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就可能判实刑。 3、二审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审理中,检察院指控新的犯罪事实,一审人民法院也可能会判处实刑,予以收监。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缓刑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缓刑犯被依法收监,不可以再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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