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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6条: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受伤前发多少工资,受伤后就应该发多少工资给你的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员工工伤期间医疗期工资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对工伤医疗期规定时间从入院开始吗的相关介绍,从相关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确定工伤医疗期的时间,需要结合工伤职工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工作年限越长的,那么工伤医疗期的时间也就相对要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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