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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业主收到房屋后,应缴纳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可以按月、按季支付费用,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物...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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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等。并且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按规定交房以下费用,其他不符合规定,新交付的房子需要缴纳的费用: 1、按照房价款的3%缴纳维修基金,办理房产证。 2、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缴纳暖气、煤气、有线电视等开户费。 3、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缴纳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前期物业公司收) 4、需要装修的,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后退还。 5、测量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补缴差价。 6、仔细验房,将不合格的质量问题跳出来,让开发商整修。
开发商不能向业主收取其他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注明的费用。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发商不得随意设定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应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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