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2、办理抵押的目的就是了保证权利的实现,但是并不绝对,只能是提供保障程度; 3、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公证处都这是办事机构,你的权利最终还是要通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创设抵押权的法律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把握以下几点: 1、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2、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即可以认定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五条同时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个人贷款房屋抵押协议,如果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