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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经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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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女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女职工的哺乳假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延长的,但要是子女身体特别虚弱的,则可以酌情进行延长,此时需要医院提供相应的证明,但通常情况下最多延长6个月。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
是的。1、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延长的奖励政策,但具体长度由各省自行制定。例如,《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结婚晚的,增加婚假15天,假期工资。职工晚育,女职工产假可延长至180天,假期工资,不影响就业、工资调整、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至10天,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工资。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你可以自己检查一下,或者告诉我,我会帮你检查一下。3、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强度的其他劳动禁忌,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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