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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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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持认购书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初审合格后,再到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办理个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银行初审合格后,购房者还须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房款。 3、贷款人还须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屋财产保险(时间与贷款期限相同)。 4、上述各项完成后,借款人可与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中。
经济适用住房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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