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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1、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2、企业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内部职工以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应限于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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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民间借贷行为,如果仅仅是出具借条,没有违约金一说。除非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有这样的条款。 2、对于合同纠纷来说,不论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是别的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比方说,出借人借了10万元给借款人,那么违约金不能超过2万元。 3、对于借款合同来说,违约金和利息能够同时主张。 4、民间借贷,如果借条里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5、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过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法院也会支持。 6、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债务人须双倍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法律风险: 一、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二、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 三、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 四、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五、款项交付不明的法律风险。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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