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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在居民楼内开展的经营活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正当权利,自然是违法。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
1、到房管部门投诉其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2、小区内居民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吗,应当得到厉害关系人的同意; 3、建议您到房管部门投诉其擅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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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产权人皆有出资义务。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1、居民楼居住用房,绝对不可以注册公司。若是商业用房或混用房,则是可以注册公司的。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义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建(构)筑物占压管道燃气管线、缸、阀、井等燃气设施;(二)涂改、覆盖、移动、拆卸、损坏燃气设施及其安全警示标志;(三)在架空、桥下过河明设的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架设、悬空其它管道或设施;(四)在燃气设施抢修现场围观、妨碍抢修、扰乱抢修秩序、强行通过燃气设施抢修警戒区;(五)堆放物品、挖坑取土、掘沟、打桩、爆破、钻探、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或者动用明火;(六)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七)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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