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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行政处罚期限为两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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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期限: 1、《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期限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各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也多有不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许多类别的行政处罚也存在没有期限规定的状况。 2、行政处罚期限不明的弊端已经凸显。不仅有损执法活动的严肃性,也会关涉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明知存在违法行为而不及时处罚,会使受害人权益或者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同样,如果不及时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被处罚人,恐怕也会影响到被处罚人相关权利的行使。比如时隔多年后再进行处罚,势必会给被处罚人在举证、申辩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3、近日,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已列入立法规划。让们期待出台后的《行政程序法》能够对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已对其立案后,尤其是楼主提出的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以及逾期不予决定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追究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此,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这里的60日并不是两个月,如7月1日接到处罚决定,复议最后期限是8月30日,不是9月1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一经作出,即使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都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所以,即使当事人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进入行政复议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仍然能够执行。也就是说罚款需要交纳,行政拘留仍然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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