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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成立的前提

2022-03-19
2009年我朋友以给我交购房款为名先后几次共骗了我21万后走人!2010春节前我报了案,这时候他又回来了,说出了各种理由,并承诺一年还我一半2年还完全部欠款,还写下欠条。我为了顾及朋友的面子,就去刑警队把情况说了并撤了案。谁知2年都过完了,他一分钱也没有还!我还能告他诈骗吗当时写欠条时他又跟我要(借)了2000元,说是还银行利息,并说当年他走人不是躲我而是躲银行!他说是还上银行利息就没事了,不用再东躲西藏的了。这样他就会好好挣钱还我。可是又两年过去了,钱一分钱也没还。我对他彻底失望了!他现在跟父母住在新农村建设的两层楼里,正在伺候待产二胎的妻子。另外,前几天我打听到他在找合伙人在他家老宅基地上违章盖四层居民楼!他也说过等盖完楼卖了钱还我。可是我实在等不下去了。本来当年20多万能买到的房子现在60万都买不到了!再说,我这样拖下去他有钱也不说有钱也拿他没办法呀。我不想民事诉讼,因为他有民事的前科,他有拒不服从法院判决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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