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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三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三十天内,有不确定的先赔付确定的,不确定的六十天内也得理赔清楚,前提材料齐全GG-陈德新律师 9:51:55打电话或加本手机号微信详细咨询,陈德新律师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受伤维权部主任、金兰律师团队的创始人,本团队拥有律师109名,分布在全国47个城市,承办全国案件,愿能为您提供满意法律服务--陈律师]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全额打款到账。如果没有约定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打款到账,而且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是全额打款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材料复杂的,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公司支付的,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没有争议的理赔,保险公司需要在10天内支付,对于疑难案件可由双方协商时间,若没有,则60天内需对有没有争议的部分先于赔付。这是保险法对所有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提交资料的时间,以便后续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诉讼则根据判决书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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