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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
罚金都交了,对犯人来说不一定会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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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罪,减刑假释时可从宽掌握.
不,减刑取决于监狱改造的表现。罚款只是一种附加刑,不能作为减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罚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罚金是指强制执行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法。罚款作为财产刑,以剥夺罪犯的金钱为内容,罚款和其他刑罚方法显着不同。罚款是罪犯必须履行的惩罚方式。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减刑、假释事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犯罪者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条规定可减刑条件的事件,处理时应综合考察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决处罚和生效判决中财产性判决的履行情况、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减刑、假释时可以宽大把握的确有执行、履行能力、不履行、减刑、假释时必须严格把握。另外,默认不服法,不减刑,无法缴纳的必要证明书。可适当减少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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