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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
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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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是否在路上,我认为都不属于交通事故;2、不属于交通事故,交强险和车辆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都不会赔偿的;3、事故发生后你们应该马上向122报警,请他们调查处理,如果他们认为属于交通事故最好,请他们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不受理或者只出具事故证明,不按照交通事故认定责任;那就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们应该收集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4、根据你们的叙述我认为,你们是雇主聘请修车行修车;修车行的个人在修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全部责任应该有修车行或者他们的修车工人承担,与你们没有关系;5、如果修车行为工人投了“安全责任保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
发生交通事故在汽车维修期间的赔偿都是由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来承担的,这期间的交通费用还有汽车的维修费用全部是由其承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经过现场交警的勘察,确定了当事人的汽车需要进行维修,那么这辆汽车是可以获得财产损失赔偿的。
交通费是指事故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配置残疾用具或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2.交通费证据 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据。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主张交通费的时候,必须说明用途并出具交通费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不应该仅仅理解为正式的税务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船票、出租汽车票等都可以作为正式票据。对于这些受害人提供的票据,法院还应当审查这些票据与就医的时间、地点、人数、次数是否相吻合,如果不吻合,就不能计人赔偿数额。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3.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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