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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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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仍然是一种强制措施,不同于无罪释放,最终处理结果仍然不确定。在实践中,取保候审后通常有三种结果,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解除,案件结束,这种情况不需要进监狱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起诉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处缓刑。这种情况虽然被判刑,但是因为是缓刑所以不需要进监狱3、取保候审期满起诉法院,经法院审理宣判实刑,这种情况就是要进监狱。所以取保候审和坐牢没有必然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后是否需要坐牢,需要由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才能够确定。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关于取保候审会不会在坐牢这个问题,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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