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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经过户主,自己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已经迁出的,只有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迁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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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是的,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居的,可以申请分户(夫妻不能分户)。申请分户所需材料:1。填写分户申请表;2、户主提交书面分户申请报告;3、户主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5、户口簿、身份证等。具体可以咨询公安局户籍处窗口。《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当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变更时,户主或本人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不给户口本的,办理迁户口有两种方式。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另一种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可以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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