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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
根椐《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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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以有孩子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很重要。办理入户登记(上户口)、入托入学、购买飞机票、出国都需要的。丢失或错字是可以补办的。一、补证地点:农村,一般到县妇幼保健所补办;城市,一般到区妇幼保健所。二、补证人员:未满18周岁的由母亲,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三、提交材料:1、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2、接生单位出具的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接生情况证明;3、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4、提交申请补领说明;5、交验申领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补证一般只补发正本,未入户,确需补领《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还应提交当事人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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