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而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相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损失或者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