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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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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订合同包括后续的补充条款时,可以任意采用形式,并不是说只有打印合同才可以,手写的合同条款只要满足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口头约定的,需要保留相关证据。
购房补充协议霸王条款包括: 一、公共收益被占有如:房地产商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经营使用权据为己有,典型的就是商品房外墙广告、电梯广告等。 二、买方无权调整合同。 三、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此点限制了购房者日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进行平等协商的机会和权利,也加重了商品房买受人的责任。 四、擅自延长备案时间。 五、违约责任不对等。 六、延期交房都可免责 七、买方无权选择物业。物业公司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进入,而不是房地产企业指定。
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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