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认定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限一次。申请审核时,应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1,一般的一审后代理人的代理事宜到此结束,在当事人没有要求的前提下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就已经终止了,要上诉必须是要重新委托代理人的。 2.因为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权利,所以要法院在庭审之前是有告知的义务的。 3,如果对判决不服,却系法院造成的,则可以一方面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由其决定是否可以重审另一方面,法院却因过失造成他人无辜损失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