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尽快补交。否则可以去社保局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首先不要急,因为社保局办卡也是需要时间的,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吧,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拿到的话,你可以问问你们公司的人事,实在找不到,那只能补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能是人社局,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首先、您工作的厂未买社保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其次、您应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和钢板无关。 再次、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2人已浏览
978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9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