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是的,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五...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一些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收入需要纳税,没有收入不需要纳税(所得税)。但是,在一些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根据费用核实收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同企业类型和不同地区稍有不同的。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有收入就要纳税,没有收入就不要纳税(所得税)。但是有的地区设立的分公司,没有收入也要按费用的情况核定收入缴纳所得税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劳动合同可以与集团签订,也可以与子公司签订。但两者的效果不太相同。 2,如果与集团签订,那么劳动者与集团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其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有集团全部承担。 3,如果与子公司签订,那么劳动者与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其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有子公司全部承担。而因子公司为两个公司联合持股,那么相关责任在两公司内部,按照持股比例分担。在这样情况下,集团承担的相应责任会比上一种方式减少。故建议以子公司名义签订。
不能的。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6人已浏览
1,182人已浏览
727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