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二)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员以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借用的;(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当事人以虚假意义订立合同,以获得非法利益; 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5、其他情况。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