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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在你母亲个人名下的,一般全是你母亲的遗产,但拆迁补偿政策等证据能证明有其他人财产在内的除外。 2、你母亲的遗遗嘱能处分她个人财产份额...
首先应当确定遗产范围,而房产的物权设立、变更以登记为准。既然那三件房产登记在你舅舅名下,则不属于遗产范围。 你母亲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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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个祖宅是您父母后来重建的,现在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双方离婚需要分割,但是其他子女也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现在需要先分家析产了。现在您母亲要更名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这个事情还是要早搜集证据证明目前房子是谁盖的,可能分家析产时更有利。然后再说离婚的事吧。
你爹妈共有的住房,是一人一半权益。你母亲不在了是办理继承她那一半权益。需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和你爹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
你将房屋登记在你母亲名下,视为对你母亲的赠与,而且没有约定待你母亲去世后能够收回,已经成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了。 不管你母亲是在拆迁前还是拆迁后去世,对房屋的补偿都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作为其遗产发生继承,除非立遗嘱将钱全部有你一人继承,否则作为法定继承有全部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房屋中还有其他居住人的,对居住人的安置补偿应该给被安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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