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15天答辩期?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不明确表示不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
举证期限从接到举证通知之日起计算,您是原告,立案时就可以拿到通知,而被告拿到通知的时间肯定比您晚,所以被告的举证期限在您后面并无不当。您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当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理赔人死亡或其主体资格终止时,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可依法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在规定之前,没有国家赔偿监督的称呼。国家赔偿案件的特点是一决生效,即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国家赔偿监督程序,类似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对赔偿委员会决定依法进行监督的程序。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48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