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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业禁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公司一般会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公司管理人员容易混淆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的关系,实际上竞业禁...
竞业禁止合同包括以下这些条款: 1、竞业禁止的范围。 2、竞业禁止的期限。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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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的规定是:竞业禁止只适用于单位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如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会计人员和高级秘书,对单位全体员工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竞业禁止合同的条款有以下这些: 1、竞业禁止的范围。 2、竞业禁止的期限。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现在很多工人都有竞争禁止协议的生效条件的疑问工人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签订了竞争限制协议。但并不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已经生效,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而这个条件就是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和劳动者就得遵从竞业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那个使用者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的话,竞争限制协议就不会生效吗一般来说是不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中约定竞争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于使用者的原因3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求解除竞争限制的约定,人民法院必须支持。我们知道,只有行使相应的解除权,才能解除竞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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