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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撤案了。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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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撤销诉讼,检察院撤销诉讼时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检察机关撤销诉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小,不视为犯罪;(2)犯罪超过起诉期限的;(3)经特赦免除刑罚;(4)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撤销;(5)犯罪嫌疑人、被告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已经刑事拘留的案子如果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拘留证本身并没有期限限制,也就是说,除非你朋友归案,或者发生特殊事件,否则不能撤销。所谓特殊事件:1、案件为自诉案件,原告撤诉,导致撤销案件。2、经继续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是你朋友,而是另有其人,则重新开具拘留证。3、经继续侦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成立,导致撤销案件。当然,根据你的陈述,你“朋友跑了”,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特殊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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