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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户口本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步:向迁入派所提申请 第二步:迁入派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派所提迁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派所户籍证明 ...
这个户口的问题挺麻烦,二手房原户口未迁出,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只能多押尾款。不过目前有公共户口一说,但是也要原来的房主配合才行。不必过分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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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如此地有房、工作在本地等;拿着申请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起出户口;回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户籍科落下户口。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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