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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行事,在受托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时,受托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合同...
中介合同中介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纪律合同中的纪律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具体法律行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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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双务、有偿、诺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与第三缔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比较: 委托合同: 费用/报酬 1.委托人预付费用。 2.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以谁的名义:以委托人名义 权利: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 行纪合同 费用/报酬行纪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有介入权 居间合同 费用/报酬居间人自己负担 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 权利:无介入权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那么这就是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区别了。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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