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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2...
酒驾的,交强险也要赔偿,交强险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是,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交强险赔偿后,有权向醉酒行为人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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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如果是酒驾而非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如果是醉驾的,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而且在垫付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1、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 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便是酒后驾车,对于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还是应该支付的。 理由是: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不仅仅是转移被保险人的风险,而更主要是维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使第三者在受到损害时能获得更为及时、便捷的补助,故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与否,并不必然以投保车辆驾驶员有过错为前提;其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只是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按照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交强险是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细分为死亡伤残、医药费用以及财产损失三大类责任限额,财产损失只是第三项责任的一部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不属于"财产损失",仍在赔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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