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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主要有: 1、生命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 2、健康权纠纷,是指因公民的人...
反诉人: 被反诉人一: 被反诉人二: 住所: 负责人:陈×× 反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医疗费2150.73元、交通费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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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人: 被反诉人一: 被反诉人二: 住所: 负责人:陈×× 反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医疗费2150.73元、交通费500元、伙食费150天、护理费150元、误工费5000元,合计损失7950.73元。 2、依法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2月29日10时,被反诉人驾驶车牌号为粤ES2282小型客户与反诉人驾驶的粤E9247H,行驶至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发生碰撞。后经禅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被反诉人负次要责任。由此事故反诉人产生了各种损失,就损失等问题反诉人同被反诉人多次协商,但被反诉人不予理睬,造成调解未果。所以,反诉人才依据相关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反诉,要求法院依法裁决。 此致 禅城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 年月日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 现。是人民实行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上诉人(一审被告):周口市XX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XX室 法定代表人吕XX,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马XX,男,1967年9月9日生,汉族,山西省静乐县娑婆乡XX村人,司机,住静乐县鹅城镇XX村。电话: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XX,男,1980年6月19日生,汉族,保德县土崖塔乡XX村人,司机,住本村,电话;XX 上诉人因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保德县人民法院(2013)保民初字第486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保德县人民法院(2013)保民初字第486号判决; 二、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仅承担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此处为具体内容) 此致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周口市XX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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