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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结束后,发现评标过程有误,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有投标人都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
专家评标错误:评标结束前,可以申请对评标意见进行审核。如果评标结果确实需要修改,评标结果应当现场修改;评标结束后,可以依法重新审查,依法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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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可以设立抽取评标专家的网络终端,其已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应当纳入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应当及时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除名。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具体组建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可以保障民间债务纠纷中各方利益。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诉讼标的是双方争议的欠款,如果债权人起诉的标的超过欠款数额,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并无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债务人异议之诉,其诉讼标的是债务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执行依据已经丧失强制执行力,其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的请求,即确权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债务人,而义务主体是包括申请执行人在内的所有的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而其内容则是债务人想获得的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抗辩权权利之确认。
鉴定的依据错误,不适用工伤鉴定。 1、主张赔偿范围: 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以上这些赔偿,首先要作法医鉴定,您所作的工伤鉴定,不能作为本案的依据。另外,因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年人均收入不一样,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2、根据小孩的年龄,赔偿年限为20年。不建议一次性了结,因为小孩年龄还小,出现这种伤害,以后可能会伴随并发症,目前有可能还看不出来,对已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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