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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永久使用权,拥有宅基地的前提是具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中民用住宅用地最高权限为70年。也就是说,土地到期后...
没有永久使用权,拥有宅基地有一个前提是需要具备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中民用住宅用地权限最高为70年,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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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村宅基地不是永久性的。在下列情况下,宅基地将被收回:1。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2、非农业户籍居民(含华侨)原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未变更的,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迁后未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民建房屋,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在法律上讲,农民的虽然是农民的使用权,但仍然是无期限的。房地合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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