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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搬迁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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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种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这表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通知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未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很大变化,单位搬迁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于你的公司,公司应该征求每个员工的意见,同意在新的地方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继续工作。工厂搬迁(通常指异地搬迁)是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行搬迁。因此,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根据员工提供的服务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
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达成协议。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不去新的工作地点,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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