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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感情不合财产纠纷怎么理解

2022-07-23
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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