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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拆迁住宅没有有具体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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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屋赔偿标准参考如下几条。1有限产权房屋的所有人是职工个人而不是单位。即职工个人是惟一合法的被拆迁人,关于有限产权的性质,应界定为购房职工对住房的单独所有权,虽然从住房的建设投入资金来看,应该属于共有产权,但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房改政策的价值取向,法律制度设计以及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平衡来看,在实际操作中住房的有限产权不宜界定为共有产权。2对有限产权的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是惟一受益主体。有限产权的住房拆迁,职工个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其收益应归个人所有。虽然对有限产权的处分权和受益权有所限制,但由于房屋拆迁也是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且房屋一旦拆迁,将不复存在。再则,职工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所应当享有的购房优惠政策仅此一次,应当充分尊重职工个人的选择。并且,由于因已购公房的拆迁进行补偿与已购公房的出售在性质上有本质的不同。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对有限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才是惟一受益主体,其所受补偿收益不再与原产权单位按比例分享。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当批准使用的土地面积大于该房屋自身占地面积时,如院落、绿地、活动场地、停车位等空地,都应该计算其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搬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所给予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是指在临时周转和过渡期限内,由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作为其自行解决住房的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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