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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中的“恶意透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信用卡欠款不还,可能坐牢,可能不是。 2、坐牢是因为不还的情形符合刑事犯罪。 3、法律规定:《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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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10万是否负刑事责任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是所有的欠款都要坐牢的,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招商银行信用卡,若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个人信用。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直至全部还清止。逃避追查,逾期后更换联系方式、住址等,在信用卡领用合约里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发生动时需要7日内到银行进行报备。
信用卡欠几万,如果没有超过还款时间的话是不会坐牢的,即使超过了还款时间,但是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的也不会坐牢,但是,如果不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的话,不仅对个人征信有严重影响,而且还可能涉及,具体的后果:①逾期六十日计入;②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③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提起诉讼;④裁定后,按合同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欠款;⑤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⑥同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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