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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了,住房公积金不可以提取。因为失业并不属于规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
没有这个说法,职工只要缴存满3个月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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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其他住房的,一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申请提取十二次公积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均可提取公积金。
听别人说好像是要满几年才能去申请的,具体问相关部门吧,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办理场所: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办理要件: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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