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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
以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的续接为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如要不间断过渡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按下列程序办理:失业人员在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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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二、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本人应在首次发放月18日起的十五天内,持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身份证和私人印章,到指定银行领取“太湖卡”。三、申办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无业人员只能根据临时工办理医疗保险,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养老保险: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英寸的照片,在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营业窗口处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即可。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人用户加入保险,只建立统一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也可以根据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支付,建立个人账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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