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
1、缓刑不算免于刑事处罚,缓刑不是具体的刑种,本身不是刑罚,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2、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算。《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不属于。区别如下:免于刑事处罚,指的是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依法决定不予追究犯罪责任。缓刑,指的是对犯罪人追究犯罪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但是,对给予的处罚不立即执行,而是先接受考验,在规定的缓期考验期内,没有违法行为的,缓期结束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算犯罪。犯罪是犯罪,处罚是处罚,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缓刑是有期徒刑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故意犯罪从而没有具体执行有期徒刑,并不代表之前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517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